李兴贵中学开展教师法制讲座应对校园事故

2013-08-28 来源:海曙教育局


2013827日,宁波市李兴贵中学邀请北仑区法制办主任卜苏东老师来校向全体教师讲述有关校园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的法律知识,旨在提高李兴贵中学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以及面对学校危机出现的应对措施。

卜苏东老师是李兴贵中学13届毕业生卜凡逸家长,也是李兴贵中学家长学校的名誉法律顾问。卜老师一直以来都非常关心学校的发展,也经常到校为老师们在各种法律问题上解疑答惑。本次讲座卜老师以“校园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为题,向与会教师讲述了一个又一个贴近校园生活的案例,也深入剖析了各个案件中的法律常识和责任界定。他指出,任何校园事故的发生都是可以预防的,学校方面要以一种积极的姿态去应对有可能出现的危机,比如平时就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检查学校的各项设施等等。这样可以确保学校在危机事件面前有足够的立足之地。在处理既成事件时,学校要注意收集证据,冷静处理,学会将危机转化成学校发展的契机,真实、合理、恰当面对媒体,切忌掩饰事实。学校方面要运用《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要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法律知识,让校园充满和谐,充满安定。

卜老师的讲座专业生动,为全校教师今后如何预防及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尤其是在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如何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理措施提供了有益的指导。校园安全无小事,每一位教职员工都应该要增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责任明确,做到事故处理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