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学校喜获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2013-06-27 来源:海曙教育局


日前,从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教育厅联合签发的文件中获悉,宁波市实验学校被评为2012年度浙江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是2012年度宁波大市内获此殊荣的五所学校之一。

      宁波市实验学校创办至今,在海曙区教育局等多方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从未发生过一起消防安全事故。

      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通过强化组织管理,规范制度建设,落实消防责任等措施,把消防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建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更换消防设施,做好检查记录;定期开展教职工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实践培训等。

      同时,学校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安全活动。如每学期举行一次学生应急疏散演练,教学楼、正常上课的所有班级学生、教师,听到警报声后,在教师的组织下,迅速、有序地沿指定路线撤离到安全场地。目前,类似的消防安全演练已成为该校的必修课,成为一种常态。

      该校以本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了该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了师生的安全自护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