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发布2013年小学招生政策

2013-04-28 来源:海曙教育局


    4月25日,区教育局召开小学校长、教导主任会议,就新鲜出炉的《海曙区教育局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进行了专题解读。
     根据相关规定,对有我区户籍或房产学龄儿童,各公办学校仍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多个批次录取新生。此外,今年我区仍坚持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
     今年我区根据事业规划及户籍适龄儿童数量,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服务区,主要有:(1)扩大镇明中心云石校区的服务区:将原翰香小学所属的梅园社区和广济中心小学广济街校区所属的桂井社区划归镇明中心小学云石校区;(2)调整新芝小学和高塘小学服务区:将新芝小学所属的北郊社区划归高塘小学;
     解放南路小学将停止办学,学校整体搬迁至莲桥街新建小学,并与翰香小学合并成立新的翰香小学,实行一校二址管理,服务区为:天封社区、莲桥社区、郡庙社区、澄浪社区、太阳社区和朝阳社区。
     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自2011年开办以来,生源逐年剧增。今年据初步了解,服务区学生将超出学校的接纳能力。根据招生政策中规定的录取顺序,第三批报出生以及第四批有房子无户口的学生将有可能无法录取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读。
     此外,今年海曙区首次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实施网上预报名工作。具体程序为:4月27日9:00起—5月7日17:00止登陆宁波教科网或海曙教育网,进行网上预报名。5月29日—31日网上初步审核通过后,通过手机短信提示,到相关报名点现场提交材料审核。经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海曙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学校就读,有关学校将在6月11日-13日发出新生入学通知书。
      附:《海曙区教育局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请点击http://www.hsedu.com.cn/html/2013-4-26/0018/30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