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1月24日起放寒假

2013-12-19 来源:江东教育局

  (宁波日报12月19日 记者陈敏)市教育局昨日下发通知,中小学将于1月24日(农历十二月廿四)开始放寒假。下学期定于明年2月16日(正月十七)开学,至7月4日结束。

  目前正是期末考试来临之际,通知特别提到,教师要正确指导学生进行复习,要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特别要关注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切实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为给学生减负,市教育局要求,要坚持实践育人,对中小学生寒假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提倡中小学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寒假作业或弹性寒假作业,提倡布置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确保学生有充分的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市教育局还重申了禁止寒假补课的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面向社会建立补课举报、督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