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川书院心理辅导室获评“宁波市首批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称号

2014-02-18 来源:镇海教育局

    日前,根据甬教德【2014】17号文件通知,蛟川书院心理辅导室获评“宁波市首批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称号。
    蛟川书院心理辅导室自2009年正式成立以来,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加强师资力量。目前,蛟川书院心理辅导室分为:个体咨询室、教师办公室(兼接待室)、心理测量室(兼资料室)、团体活动室,各功能室的布置温馨、舒适,配备咨询相关的量表、活动道具、电教设施,还订阅了大量心理杂志、购进心理自助资料为师生提供借阅。心理辅导室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蛟川书院“阳光心态 幸福人生”的心育口号,确定了以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为目标的心育思路,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展发展性、预防性心育活动,同时针对个体,做好心理咨询服务。
    此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蛟川书院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宁波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对心理辅导室的设施配置、人员配置、运行管理和心理辅导教师岗位职责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和完善。
    该校将以此次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创建工作为契机,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在规范化设施配置的平台上,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