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第40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9-04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9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第9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有效减少近视发生,呵护孩子光明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前移近视防控关口。幼儿园和小学是抓牢近视防控的关键阶段。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各地要把幼儿园作为近视防控“第一道关口”,把小学作为近视防控“最重要阶段”,强化幼儿园和小学近视防控,控制幼儿和小学低年级段近视发生率,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力争6岁幼儿和小学阶段近视发生率与2023年相比下降2个百分点。各地各校在宣传教育月里要深入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发挥近视防控宣讲团作用,组织眼科和儿童眼保健专家,围绕活动主题,注重普及性和专业性,面向广大学生家长、学校、教师,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宣教活动,大力普及科学防控近视的方法和高度近视的危害。强化家校联动,家庭要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自觉提高眼健康意识,督促中小学生和幼儿科学用眼,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二)保障充足户外活动时间。保障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增加户外活动时长是抓实近视防控的关键措施。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锻炼2小时试点。健全体育锻炼制度,积极倡导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课后锻炼1小时,试点推广“体育课+大课间”“体育课+课后体育服务”,大幅增加学生校内体育锻炼时间。安排课间休息有利于学生调节情绪、放松身心、增强体质和防控近视。中小学校要确保学生课间正常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当活动和放松,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到户外活动和望远,使眼睛得到充分休息,缓解视力疲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全面落实“六个一”近视防控要求。强化日常管理、落实“六个一”近视防控要求是抓细近视防控的关键环节。2024年上半年在教育部命名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试点推进的基础上,所有中小学校都要落实“每班张贴一张标准对数视力表、中小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每月开展一次班级内视力自测、每季度开展一次近视防控科普宣教活动、每学期初开展一次专题部署、每年跟踪对比分析一次全校学生视力状况”等“六个一”近视防控要求,探索总结近视防控创新举措和有效方法,让广大中小学生、幼儿、教师和家长积极参与到近视防控中来。

(四)深入实施“学校明亮工程”。全面深入实施“学校明亮工程”是抓好近视防控的关键条件。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24年9月底前,会同卫健、疾控部门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室采光和照明条件进行全覆盖检查,不达标的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2011)关于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对教室开展照明条件改造、测评并建立台账,力争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校园环境。

(五)强化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控制儿童青少年视屏类电子产品使用时长、减少非学习目的使用是防控近视的关键因素。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抓好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小学教育要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引导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

(六)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宣传教育月期间,各中小学校开展1次视力监测,重点关注中小学生暑假返校后视力变化情况,及时将视力监测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要加强学生视力检查和咨询指导,指导视力不良学生及时矫治,帮助改变不良用眼行为和习惯。

四、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部署。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聚焦重点难点,采取有效措施,上下联动,利用秋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第9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做法、成效和经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教育厅汇总后将报教育部。

联系人:王莹,电话:0571-88008722,电子邮箱:zjsysjy@126.com。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