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余姚市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享受工资补助的非在编教师名单公示

2013-11-08 来源:余姚教育局

根据《余姚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余教〔201396号),在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工作的持证非在编教师可以按规定享受工资补助(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直接列入单位预算),根据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注册情况和检查结果,现对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可以享受工资补助的非在编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181114日。

享受工资补助的教师必须是幼儿园正式聘用、在教学岗位实际从事教学及其管理、全日制在职在岗。如果发现有教师资格证或职称弄虚作假,或者是挂靠在幼儿园不是全日制在职在岗的,请向市教育局反映,联系人:鲍继光(电话62825603),马再英(电话62775880)。

2013年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中享受工资补助的注册非在编教师名单.xls

201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享受工资补助的注册非在编教师名单.xls

非在编教师工资补助有关政策处理的说明.doc

                    余姚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