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李刚门"谢幕,思考远未结束

2011-02-09 来源:余姚教育局

 1月30日,轰动一时的“李刚门”事件一审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6年徒刑。李启铭的“有本事你去告,我爸是李刚”这句“豪言壮语”,已登上了2010年网络流行语排行榜榜首。剖析“李刚门”这一“活教材”,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对我们的家庭、学校和社会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应该说,“李刚门”事件的发生是有一定的社会“土壤”的。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大潮面前,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出现了“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现象,为了一己之私,动辄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摆平”一切。尽管这些人为数极少,却在很大程度上败坏了我们的党风,并无形中助长了“官二代”的嚣张气焰。

  当下中国普遍比较溺爱孩子的家庭教育也是助推一些青年人目无法纪的重要因素。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而父母则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德育的基础。共和国长子毛岸英能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革命战士,与他自幼受到毛泽东优良家风家教的熏陶是分不开的。毛岸英主动体验苦难和艰辛时常说的“谁让我是毛泽东的儿子”和李启铭闯祸后脱口而出的“我爸是李刚”,表面上都是在表达父亲是一个特殊人物,可其中的内涵却有着怎样的天壤之别啊。“严是爱,纵是害”的道理也许大家都懂,可当下一味纵容迁就孩子的家长难道还少吗?

  担负青年一代思想品德教育重任的学校教育也面临尴尬。一方面,根深蒂固的“应试教育”让那些急功近利的教育者把教会学生做人的职责放到了一边;另一方面,为了保护未成年学生权益,我国多年前出台了“教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的“一刀切”法规。本意虽好,可是在我国人文基础不高、家长普遍比较溺爱孩子、现在的孩子大多又比较娇生惯养的特殊国情下,这一法规让教师在那些骄横跋扈的学生面前束手无策。笔者就曾亲眼目睹一位欺凌同学的学生被老师惩罚后,搬来众多亲属又是辱骂又是投诉,最后“大获全胜”。可遗憾的是,这位学生初中毕业后还不到一年就因犯抢劫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一朵青春之花尚未绽放就凋零了,多么令人痛惜啊!

  “李刚门”事件终究会过去,可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却远未结束:我们的少数官员能否慎重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我们做家长的能否严格管好自己的子女?我们的老师能否多讲讲做人的道理?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全国人大能否共同想办法修订相关法规,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在苗头初现时及时给予惩戒而让他们得到挽救?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些,那么,“李刚门”的“学费”我们就没有白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