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03-22

2021年,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浙江建设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教育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的重要举措。厅党委组织专题学习,邀请中国国家法制讲师团成员郝铁川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报告。组织厅有关领导参加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为基层开展宣讲5场,会同省法学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高校”宣讲活动15场。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主持召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法治微课”等形式,定期研究部署教育法治工作,对全系统提出“发挥教育系统优势,为浙江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贡献教育力量”的工作要求。紧扣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工作要点,坚持将教育法治建设与教育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决策程序,确保重大决策都经厅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将领导干部学法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厅党委会“法治微课”学法制度6年,2021年邀请权威专家解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据法律保障推动教育改革的能力。开展“之江大讲堂”学法活动,邀请教育部政法司领导解读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组织厅机关领导干部按要求完成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任务。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先后对高考加分政策调整、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等20多个重要文件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对独立学院转设、“双减”等重大行政决策开展风险评估。配合省行政复议局按时办结4起复议案件,妥善处理4起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100%。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面规范高中招生行为,严肃查处多起违规招生事件。持续整治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体罚学生、高校教师学术不端、校外培训乱象等突出问题。

(五)广泛开展教育普法活动。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实施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组织576万大中小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开展“宪法晨读”“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浙江教育报等载体,广泛宣传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六)提高依法治理的数字化水平。梳理省级处罚事项39项,深入推进“掌上执法”,推动多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进一扇门,查多项事”。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智能监管,建立多跨协同立交桥,推进基于专户的资金监管和基于信用的跨部门联合随机监管。联合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民办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推进基于教育大数据的“教育大脑+智慧学习”建设,上线“学在浙江”全民数字学习应用,实现考试报名等10大教育服务场景、75个服务事项、157个服务单元应用集成。

对标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目标、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新任务、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新期盼,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还比较薄弱;数字化牵引法治化还需进一步破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等等。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加强教育执法工作,推动执法方式多样化、手段数字化,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三是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四是一体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教育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更多事项“一网通办”。五是全面实施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青少年“法治护航健康成长”普法宣传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全省教育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六是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部署开展新一轮高校章程修订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