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等推介工作的通知

2021-11-02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组织开展省级“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汇聚全省各地发展老年教育、开展“智慧助老”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积极拓展老年教育社会功能,助力老年人更新观念,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信息社会,为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提供教育支持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至2022年底,推介省级“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20个、优质教育培训项目20个、优质课程资源100门。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属地统筹,负责组织协调推介工作,可依托各市社区大学承担本地区“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的具体推荐工作;各高等学校组织校内推荐工作。

(二)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入选省级“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的予以公布,并择优推荐国家级“智慧助老”项目。相关成果将汇编成册。

(三)各申报单位要紧扣“智慧助老”主题和要求(见附件1),紧紧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相关案例、项目和课程要聚焦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并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助力老年人享受智慧生活。

(四)强化“智慧助老”专题的创新应用与推广。各地要根据当地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实际情况,分析老年人需求特点,因地制宜宣传、推广“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等成果。

三、成果应用

(一)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在“浙江学习网”“第三年龄学堂”“浙江省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展示和推介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

(二)择优向教育部推荐“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教育局(或委托市社区大学)负责本地区推荐申报工作,推荐优质工作案例不超过3个,优质教育培训项目不超过3个,优质课程不超过15门,各高等学校直接报送优质工作案例和培训项目各1个,优质课程资源2门,首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第二批、第三批推介工作截止时间分别为2022年5月20日和9月5日。

(二)申报表(包括盖章后的扫描版和WORD版)和相关材料(见附件2-4)报送至电子邮箱:zhshequjiaoyu@163.com。

(三)联系人: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相海珠、包琳俐,电话:0571-89913027。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周仙宝,电话:0571-8800868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