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明委作出向龚金川学习决定

2013-01-21 来源:奉化教育局


    日前,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作出《关于开展向龚金川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大市开展学习活动。

    龚金川单手救起落水七旬老人的事迹引起中央、省、市级媒体高度关注,大幅度报道了龚金川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作出重要批示:读了“独臂校长”龚金川的先进事迹报道,非常感人。他这种大爱无疆的精神境界、身残心不残的志气,扎根乡村学校40年的朴实无华的作风,值得全市人民学习。

    《决定》指出,龚金川同志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党员教师、是宁波人民的优秀代表。他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自身安危,舍己救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了最美宁波人的价值追求,是人民教师队伍中的杰出代表,是我市“三思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模范典型。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向龚金川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指出向龚金川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要学习他身残志坚、顽强拼搏的进取精神;学习他热爱生活、无私奉献的可贵精神;学习他爱岗敬业、忠于事业的优秀品格。

    《决定》指出,当前全大市正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尤其需要大力弘扬龚金川同志这种舍己救人、身残志坚、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高尚品德和进取精神。全大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广泛参与,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道德取向,用踏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工作,用忘我的奉献精神服务群众,用优良的工作业绩回报社会,为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