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

2021-05-15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1〕10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教材研究力量,建设一批教材研究专业智库,健全教材建设支撑体系,根据《浙江省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数量

申报项目包括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和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其中研究中心3个,分别面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开展综合性研究;研究基地27个,主要面向某一学科专业或教材建设某一领域开展专业性研究。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对教材建设研究高度重视,具备教材建设工作基础的高校、教科研院所、教材编写出版等单位均可申请设立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原则上,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一般申报1个研究中心(基地)。

(二)申报条件

1.有较强的教材研究队伍。在申报的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数量的长期稳定的研究人员(研究中心不少于10人,研究基地不少于5人),其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二分之一。研究队伍包括学科专业专家和学科专业教育专家、课程教材研究专家等,相关研究人员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有关课题研究,有主编、参与教材编写(修订)经历或参与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研制(修订)经历,或有省部级及以上课程教材政策咨询的经验经历。

2.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学术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成果积累,有关课程、教材、教学的研究成果被引用率高,有广泛影响,在课程教材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或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有较高的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申报研究中心的高校,须有教育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或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研究基地的高校,须有省级及以上的相关学科专业或相关研究平台。教科研院所、教材编写出版等单位申报研究中心(基地),须长期参加省级及以上教材建设相关工作。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一)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建设任务提出申请,提交《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2.项目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条件及建设规划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包括材料审核、项目论证、实地考察等。

3.公示确认。在省教育厅官网上公示通过评审的候选单位。公示期间无异议,发文公布建设名单。

(二)申报安排

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从2021年启动,分3年实施。2021年度,组织申报研究中心3个,研究基地11个;2022年度,组织申报研究基地8个;2023年度,组织申报研究基地8个。每年9月底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

四、建设任务及管理

(一)建设任务

1.开展教材建设研究。围绕课程教材建设的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发展战略等开展系统研究,定期发布研究报告。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促进研究成果交流传播。

2.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根据省级教材工作部署,参与省级教材编写、审核、培训、评估等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发挥智库作用。

3.集聚一流专业人才。发挥研究中心(基地)的聚集效应,吸引一批课程教材建设的一流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一批课程教材建设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课程教材研究人才库。

4.实施教材数字化改革。整合教材编写、使用、跟踪评估等各种资源,建设教材数据中心。开展数字化教材、教材工作数字化管理等探索,为教材研究、开发和管理提供资源支撑。

(二)运行管理

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在省教育厅和研究中心(基地)所在单位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省教育厅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及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组织对研究中心(基地)实行年度考核,将年度工作报告和成果报告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撤销研究中心(基地)资格。研究中心(基地)所在单位要切实做好人财物等各项保障,确保工作有专人负责,有专项建设经费,有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

五、2021年申报工作安排

2021年启动首批14个研究中心(基地)申报和建设,其中研究中心3个,分别为基础教育教材建设研究中心、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和高等教育教材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基地11个,其中基础教育3个(分别为中小学教材评估研究基地、中小学教材开发研究基地、中小学教材实践研究基地),职业教育4个(分别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研究基地以及电子商务、机电、汽修专业教材建设研究基地),高等教育4个(分别为德育教材建设研究基地以及智能制造、大数据、新材料学科教材建设研究基地)。

请申报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的单位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前、9月30日前,将《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教材管理处。

附件: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申报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